为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发挥优秀教师良好的教学能力,规定如下:
1、每学期每个教研室安排一名优秀教师开展公开课活动;
2、教师开展公开课前,教研室主任负责安排指导、试讲;
3、新开课教师(包括新的毕业生及新调入且没有大学教学经历的教师)第一次上课前教研室统一组织试讲,试讲通过方可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试讲没有通过的教师继续准备,再次试讲,直至通过。
注:教研室教师人数较少者,按实际情况具体安排。
基础科学部
202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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