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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科学部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

发布日期:2024-09-03    作者:     来源:     点击:

基础科学部为突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加强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教师明确在承担各项教学任务中的职责,充分发挥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务处下发的关于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以及基础科学部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了基础科学学校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

一.课堂教学

1.学期授课计划

①任课教师要根据培养方案、教学大纲、预定的教学目的及学分等,制定学期授课计划;

②学期授课计划要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之内,由教研室主任统一交给教学助理。学期授课计划要有教学计划学时、学期教学安排,每周教学内容、方式、目的、要求、时数、机动内容等。

2.备课

①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抓住重点、难点,科学合理的安排教学内容,精心设计教学程序,写出比较详细的备课笔记;

②每次授课都应有完整的教案或讲课提纲,不得无教案和使用旧教案上课。要注意更新和充实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充分体现创新。

3.授课

①任课教师要准时到达课堂授课,不得提前和拖延上、下课时间;

②教师要合理利用课堂时间,恰当安排授课内容,在运用课堂练习或自学、讲座等教学方式时,教师必须积极进行指导,不得放任自流或离开课堂;

③教师因故不能上课时,必须事前办理调、串课手续,不得私自停课、串课及擅自减学时。

4.教学研究

各教研室要组织好本教研室所承担每门课程的教研活动,讨论教学方法及课程的难点、重点等内容,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确定教学进度,每次教研要有详细的教研纪录。

二.作业要求

1.为帮助学生消化、巩固和深化所学知识,每门课程均应根据其性质特点等安排布置相应作业。作业的内容既要密切联系课堂教学的内容和方法,又要利于加强学生的思维训练,提高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对布置的作业,教师要认真检查和批改。

3.作业批改规定如下:

1)必修课程任课教师

① 一周批改一次作业;

② 按照大纲的要求,批改一定比例的作业量;

2程任课教师

     ① 一章批改一次作业;

   ② 如有助课教师,作业批改量不低于教学总人数的1/2;否则作业批改量不低于教学总人数的1/3;

4.基础科学部每学期都要对作业进行随机抽查,以了解教师批改作业情况,作为考核教师教学态度的内容之一。

三.辅导答疑

1.辅导答疑是课堂教学的辅助环节,每学期至少要有两小时的辅导和答疑时间。对学生提出的普遍性疑难问题,可进行集体辅导;

2.教师辅导时要注意收集学生学习中的倾向性问题,以便改进课堂教学;

3.期末考试前要加大辅导答疑的力度,但不要压题。

四.成绩考核

1.凡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都要进行考核,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方法应根据考试目标的要求来选择,可采用闭卷、开卷和口试等;

2.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试题的覆盖面要尽可能大,题量应与限定时间相适宜。试题表述要简练、明了、准确。要改变单纯凭经验命题的方法,逐步实现考试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3.考试要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严格进行,违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4.试卷评定要按学校、基础科学部制定的试卷评定规则严格进行;

5.考试成绩评定要公正、客观,一般情况下,成绩应基本符合正态分布。

    五.实验教学

1.实验课是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科学实验训练,培养学生观察分析现象,找出规律,提高动手能力的重要环节;

2.拟定实验课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应从大学生实验技能培养的总体要求出发,科学合理地确定实验课应达到的具体要求;

3.任课教师要参加本门课的实验指导。实验指导教师在学生实验前必须讲清实验内容、要求、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检查实验仪器设备的性能和药品的有效性,保证学生实验顺利进行;

4.指导教师应严格要求,加强检查。实验进行时,教师必须在场认真辅导,了解实验情况;

5.实验结束后,教师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实验报告及抄袭的实验报告,一律退回,并令其重作,期末要按规定的比例填报实验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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